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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户存1000元,银行打成100万,发现时钱已经花完,需要赔偿吗?

时间:04-06 来源: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:215

储户存1000元,银行打成100万,发现时钱已经花完,需要赔偿吗?

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也不可能天降横财。如果有一天我们的银行卡中突然出现了大笔钱财,先不要激动更不要急着动这笔钱,因为我们心中清楚这笔钱并不属于我们,最终的结果就是让这笔钱从哪来回哪去。假如储户想存一千元,却因为银行的失误使卡中多出九十九万九千元,在银行发现错误找到储户想要追回这笔钱时,却发现钱被储户花光了,那么这个时候储户需要赔偿吗? 一、离柜概不负责的含义去过银行的人都知道,在银行的柜台和墙面上都会有一句标语:现金请当面清点,离柜概不负责。这句话听起来像是银行的霸王条款,有不少人都暗暗思考过这句标语背后的含义。这个时候可能有人会说,银行的标语上写着离柜概不负责,也就是说不管钱实际有没有误差,银行后续都不再处理了,所以即便是给储户多汇了钱也需要银行自己承担后果。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了解银行使用这个标语的目的了。 在早些年机器还没有大规模使用时,银行都是通过柜员进行人工核对的,在此情况下难免会出现工作失误,储户发现到手的钱和实际金额不符来找银行时,都难以证明银行确实存在失误。这种情况难免被有心人利用,希望以此讹钱。曾经有过不少储户在银行取钱却发现数额不对的情况。如果是储户回到家后发现银行少给了钱,银行是不会补回少的这笔钱的,但如果是银行多给了钱,在核对金额发现问题后银行还会主动追回多出的钱。也难怪这句话会被误认为是银行的霸王条款了。 监控普及和科技的发展,使出现金额差错的情况越来越少。即使真的出现了工作失误使储户的应得金额和实际金额不符,也能通过监控技术和银行后台系统来进行查证,避免冤枉了储户或银行使他们的相关利益受损。二、民法中的不当得利银行通常会规定储户在储蓄时由一名业务员操作,同时由另一名业务员在后台进行审核,以此避免工作失误。因此存款由一千元变到一百万元的概率是非常非常小的,那么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情,我们该如何处理呢? 当银行卡中的数额与我们应得的数额不对等时,一定要联系银行进行确认。银行在后续查证这笔钱的来源后,会安排将钱退回正确的账户。看到这里,可能有人会觉得把到手的钱退回去是很不甘心的,但私自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是不合法的行为。如果储户拒不返还,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起民事或刑事诉讼。在银行失误将本属于银行的钱划到储户的账户时,这笔钱看似是在储户的银行卡中,但真实的权利人还是银行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不当得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的,权利人有权主张返还。此时储户是民法典中规定的不当得利人,应该返还不当得利,也就是把这笔钱还给银行。 如果这笔钱刚到储户的账户就被花光了,储户还需要还回去吗?当然是需要的,民法典也规定了,如果不当得利原物已不存在,可作价偿还,也就是通过拍卖等方式将所有的不当得利都偿还给银行。三、刑法中的侵占罪储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将银行的钱据为己有达到入罪标准后,银行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。根据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的规定,金额达到五千至一万元时属于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处罚金;此时的一百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标准,应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 可见,天降横财并不是一件好事,如果储户选择把钱据为己有,拒绝银行的返还请求,就会面临着被起诉的风险,与其被诉至法庭,不如在一开始就不要贪婪。结语天降横财的美梦终究也只是一场梦,只有通过正当手段得到的东西才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。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遇到银行失误的情况,必须遵守法律规范和道德底线,做到以严格标准要求自己,不损害他人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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